Sunday, April 17

小東西並不可愛

除了頭痛和喉嚨痛外,我的手臂還是痛。手臂痛不是因為感冒,而是由3天前,抱著18磅的小東西到處走而來的。

這小東西是小學同學余先生的兒子,7個月,重18磅,胖嘟嘟的,加上單眼皮和只有額上長了一撮頭髮,活像一樽小佛。不過,那天中午看到他,沒有像5個月前活潑,是呆呆的、神智不清的樣子。他爸爸解釋,是剛起床,或者是可能因為兒子認不得父親,他對「生褓人」不活潑。

余先生在馬尼拉工作,只能每兩星期才回定一趟看兒子,而兒子每次都要個多小時後才能認出他。

這小東西還真是呆,被抱著動也不動。倒是我,抱者他,由落地鐵、上地鐵、到上茶樓,就換了不下50個姿勢。他實在是太重了,一直向下滑,每次當他爸接力時,我就得倚在手推車上喘氣。那推車不是給小東西坐的,而是給我們放手袋的,因為小東西不肯坐,一定是給縱壞了。

我記得我媽經常提起類似的故事。我小時候坐手推車也相當霸道,不準推車的人講話,集中力都得全在我身上。有次我媽與友人在公園推著我散步,兩個女人當然是要聊天了,但每當她們一出聲,我就嚎啕大哭,她們哄兩哄,我又笑了起來。幾次循環後,友人終於發現了:「頤頤好像不給我們說話呢!」

所以我想,小孩子都有這毛病!

抱著小孩子上街,就像溜狗,很容易給人搭訕。那天在地鐵裡短短20分鐘的車程,就分別有4個人上前逗小東西玩,然後向我問長問短。我也感到車上許多人的注意力,都在我和小東西身上,好不自然。說真的,我腳下兩寸高的高跟鞋,加一副吃力的樣子,那裡像一位母親嘛!

言歸正傳,經過那一趟後,我實在不願意再湊小孩子上街了。那天下午,我抄筆記和打字都有困難,手臂真是太酸了!

就像我之前在「契女」的文章中說過的,當母親實在是太偉大了。我那天只抱了小東西近45分鐘,之後上了茶樓,我就再不要抱他了。我真想像不到,要抱著一個小東西365天,直到他會走路,會是如何的苦況!余先生還說,他要趁兩兄還未結婚,他媽還有時間的時候,趕快再生一個!我想,真是難為了你妻子,經過懷胎十月、湊仔七月之後,再要來個懷胎十月?!再一次,我真的不敢想像!

剛才說起搭地鐵,又想起了另一件鉄事。

在今年新春期間,我一家人,與堂姊、堂兄嫂等幾行人,帶著侄女搭地鐵。這個細侄女,兩歲,像她爸,醜,還要是一個spoiled brad,極不可愛。我常說,醜不緊要,心地好還是有朋友的,但如果要又醜又討厭,那是神也不可赦免的罪!

那天,她走向等候列車排伍時,一手就推開站在前面、個子比她大的女孩。那個小女孩當然不服氣,正想「回禮」時,幸好我堂嫂(並不是侄女的媽,但把她視如己出)更快一步拉住侄女,並向那小女孩和小女孩的母親道歉,有驚無險。進入了車廂,這個被我堂嫂抱在手上的侄女,繼續活像隻猴子般,抓住那些扶手「飛來飛去」。我想,天呀,為何一點也不像女孩子,要是我是她媽,也真掉臉!

現在回想起來,還是心有餘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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