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turday, May 21

四年後

四年後,又再回到北大。我踏入昔日的校園,感動得淚盈滿眶。

北大並沒有像朋友口中般變得多,只是食堂翻新了、多了幾橦新樓和宿舍,小南門不見了,而東門卻多了扇門。一切都更現代化。最不習慣的,是勺園前面的庭園風景沒有了,由從前的兩個網球場和一片草地,變成了一座巨型的灰色國際關係教學樓。

四年前由我房間望出的風景

今天勺園外的景致

在校園裡遛躂了兩小時,重遊「一蹋糊塗」——水塔、未名湖、圖書館——昔日時光即一一重現眼前。

那年是我大學生活中最豐盛的一年,學得最多,卻又玩得最多。身邊的朋友都是國際學生,大伙兒一起到酒吧街、一起到金五星購物、一起遊故宮、一起吃羊肉串、一起到工人俱樂部旁的Vics跳舞……有像「玩轉北京」的感覺。

總在身邊的當然是Helen,還記得那種「相對無言」的情境,就是熟絡得連吃飯時,兩人都能沉醉於自己的思想空間,而不會被沉默弄得不安的境界;我想,還真難再遇另一位這樣的朋友。(除了日後的丈夫。)


我和Helen站在結了冰的未名湖上,背後是水塔

說來奇怪,與在勺園認識的朋友,現在雖然很少聯絡,但每次再聊天或見面時,仍是同樣的親蜜和心有靈犀,這是與加拿大的朋友,甚至部份的李寶椿同學中,都沒有的感覺。

置身北大,還有一種感覺,揮之不去。遺憾的回憶。那年如果沒有在香港整天悶悶不樂的男朋友,我不用思緒永遠在遠方、不用每晚定時回房間聽電話、不用吃麵包省錢買車票、不用去clubbing但不盡興,還可以與Helen遊九寨溝,說不定更與X或Y在一起了!可惜,啞巴吃黃蓮,到頭來只剩下一堆遺憾。

那年,本可以更完滿,不過,可能就是因為那一點瑕疵,令我如此刻骨銘心。

律師歸邊

今天讀到報導,「律師會下周四換屆,會長史密夫有意退下」,心想:退下?他才剛上任不久。回心一想,才驚覺,完來已有一年了,我入行也已有一年了。

史密夫是我首位被訪者之一,他甫上場面對傳媒態度雖然友善,但卻相當「怕事」,對政治問題一概迴避。我記得他當時還解釋,大律師公會的處理手法截然不同,是因為他們有從政的政治企圖。

另一次訪問,就已經是半年多之後,那次留下挺壞的印象。他主動約我家和日月報,一起作早上十點的訪問(過份早),談法援。法援不是我家興趣,而一問起其他問題,史密夫的回應就變得無耐性,最後更趕起時間來。

過了幾天,在Rugby Sevens踫到他,發現他有躁狂症,怪不得。

由於對他的上述印象,律師會上月突然發表聲明,反對人大釋法時,我感到意外之餘,亦十分欣賞——想不到一向低調的律師會,也會加入兩年/五年的爭拗場中。不過,想不到,再過得幾天,卻發生了「轉軚事件」,還把責任推到傳媒頭上來。十分低裝。

為何要談律師會?我對史密夫沒有特別興趣,只是想借題發揮。我對一般律師的厭惡原因,身邊的友人都十分清楚。加上他們那副自以為是、不可一世的嘴臉,令我百思不得其解——有甚麼值得他們這麼驕傲?要數頭腦,我看不到他們是最聰明的一群,有很多更是不問世事的膚淺之眾;要數收入,我承認他們是比一般初出茅廬的「打工仔」高,但他們就以為自己是有錢人?

曾參與過這樣的對話:
我:「我有同事收到商佬一千蚊的利是。」
A:「唓!一千蚊之嘛!」
B:「咪係,我地收入都40K啦!」
我心想:(40K收入既人就以為自己可以周街派一千蚊利是?咁你識既人一定好少……)

各位要先理解,我因為個人問題,對律師存有極端偏見,不過只限於事務律師,和年輕的一群。我對大律師就相當尊重,因為他們相比之下,較有理想,而年長、有經驗的律師,亦因為「見過世面」,人較謙厚。

不過,諷刺的是,我的所有好朋友,(literally所有),都是念過法律、正在讀法律,或是執業律師。所以,我的好朋友們,你們不要誤會,你們當然沒有以上的「特質」(wink),and you know where I'm coming from。